| [普通]湘潭县严厉查处关停造纸厂擅自恢复生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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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时间:2008-6-5 8:43:00 共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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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潭县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以来,全县18家关停整顿的造纸企业都已基本落实关停整治方案,但在县环保局部门的多次督察中发现,梅林桥镇高桥草纸厂在停产后仍有再生产现象,5月19日,湘潭县法院依法对该纸厂追求其法律责任。
据了解,在这次湘潭县关闭年生产能力1万吨以下的废纸造纸企业的专项行动中,县环保局于去年12月29日对县高桥草纸厂下达了责令停产的行政处罚决定书,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,并于今年3月18日申请县人民法院对其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予以执行。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分别于4月15日和4月22日对该厂下达了行政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。
在当天的督察过程中,执法人员发现该厂拒不履行县人民法院关于停产的生效裁定,仍然在继续生产,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县高桥草纸厂负责人何雨林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,并要求该厂立即停产。此次行动也确保了湘潭县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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